竞赛规程
一.日期 地点
2008年10月16日—21日,河北邯郸市。
二 主办单位
国家体育总局无武术管理中心. 中国武术协会 . 邯郸市人民政府. 河北省体育局
三 承办单位
邯郸市体育局 邯郸市文化局 永年县人民政府
四 协办单位
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华商会 河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河北省武术协会 支持和赞助企业
五 邀请参加单位
(一) 各省(市 自治区 )武术协会
(二) 各行业体育协会
(三) 设有武术系的高等院校
六 竞赛项目
(一) 规定套路:《太极拳竞赛套路》(陈式 杨式 吴式 孙式 武式及42式) 《太极剑竞赛套路》;简化太极拳24式及32式太极剑。
(二) 传统套路:陈式 杨式 吴式 孙式 武式及其它各式传统太极拳 太极器械套路。
(三) 集体项目:每队6—12人,6人以下,每少一人扣0.2分。男女不限。拳 械 拳械混合均可。可以配乐(音乐自备,但不能带歌词)。
(四) 太极推手:
1 女子组:
52kg以下(含52kg)
56kg以下(含56kg)
60kg以下(含60kg)
65kg以下(含65kg)
65kg以上
2 男子组
52kg以下(含52kg)
56kg以下(含56kg)
60kg以下(含60kg)
65kg以下(含65kg)
70kg以下(含70kg)
75kg以下(含75kg)
80kg以下(含80kg)
80kg以上
七 参加办法
(一)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可派总领队1人,每队可派领队一名,教练员一名,随队医生一名,运动员人数不限,男女不限。
(二)每个参赛运动员最多可报2项(拳 械各一项,不含集体项目),每队集体项目可报1项。
(三)太极推手比赛每队每个级别限报一人,每人限报一个级别。
(四)参加太极推手比赛的运动员在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赛前15天内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以及人身保险证明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(五)年龄分组(男女分设)
1 套路比赛
A组:16周岁以下(含16周岁);
B组:17—39周岁
C组:40—59周岁
D组:60周岁以上(含60周岁).
每组报名不足五人的组别,并入上一个年龄组。
2 推手比赛
A组:18—25周岁
B组:26—35周岁
C组:36—50周岁
八 竞赛办法
(一)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和集体项目比赛。
(二)套路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06研制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》(试行)。
(三)套路比赛时间:
1 规定套路:陈式 杨式 吴式 孙式 武式 42式太极拳均为5—6分钟,24式太极拳为4—5分钟,42式太极剑为3—4分钟。
2 传统套路:各式太极拳 太极器械时间均为不超过5分钟。
3 集体项目:不超过4分钟。
(四)太极推手
1 太极推手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研制《太极拳推手竞赛办法》(试行)。
2 太极推手比赛采用单淘汰赛,运动员在比赛中无故放弃,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。
九 录取名次
(一)规定套路:各单项按男女年龄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,其中10人
以下含10人时,按以下方法录取;9—10人时录取前5名;7—8人时录取前4名
;5—6人时录取前3名;3—4人时录取前2名;2人及2人以下不录取名次。集体项目分别录取太极拳 太极器械 太极拳械混合前六名。
(二)传统套路:各单项按男女年龄组设一等奖(按参赛人数的10%录取,其中D组(60周岁以上20%录取)。二等奖(按参赛人数的20%录取),三等奖(按参赛人数的30%录取)。
(三)太极推手:各级别按男女年龄组别各录取前6名。其中10人以下含10人时,按以下方法录取;9—10人时录取前5名;7—8人时录取前4名;5—6人时录取前3名;3—4人时录取前2名;2人及2人以下不录取名次。
(四)凡参加比赛为获得名次和奖项的运动员组委会颁发参赛纪念证书。
十 报名与报到
(一)各队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。
(二)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,分别报中国武术协会社会部和中国邯郸市赛区。
(三)各代表队于10月16日到赛区报到。
十一 联系方式
(一)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国家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。
邮编:100101
电 话:010—64912149 64912159
传 真:010—64912159
联系人:李小杰 樊义
E—mail:
shehuiwushu@126.com(二)河北省邯郸市陵园路57号 太极拳运动大会筹委会
邮 编:056001
电 话:0310—5501092 5501093
传 真:0310—5501093
联系人:杨宗杰 吴 培
E—mail:
hdtjdh@126.com十二 经费
(一) 各参赛队往返交通,食宿费自理。
(二) 食宿标准:150元人民币/每人/每天/;
(三) 大会会务费:150元/人。(含参赛费,会内交通,相关活动,纪念品等。若不参赛,则交会务费50元)
(四) 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保险。
十三 裁判
大会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。
十四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。